營所稅報繳 留意二大變革

2019-12-25 00:08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/台北報導

北區國稅局表示,年關將至,營利事業面臨年度關帳作業,計算稅務成本時,應留意二大所得稅制變革,首先是年度所得在50萬元以下的中小型營利事業,今年度起營所稅率將調升至19%;其次,年度未分配盈餘稅率將調降至5%,新稅率將從2020年5月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開始適用。

財政部於2018年開始推動所得稅制優化方案,修正《所得稅法》部分條文後,營所稅稅率從2018年度開始,從過去17%調高至20%;不過針對課稅所得額在50萬元以下的營利事業,則分三年漸進式調高,以減輕低獲利企業的稅負、提供調整適應期。

中小型營利事業在今年報稅時,也就是申報2018年度所得,適用的稅率是18%;不過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所得時,適用稅率將再調整為19%;2020年度所得開始才適用20%稅率課稅。

適用漸進稅率的門檻是依年度所得而定,有可能會發生不同年度稅率浮動的情況,譬如甲公司如果在2018年度課稅所得額達到60萬元、2019年度課稅所得額僅50萬元,那麼2018年度就會適用20%稅率、2019年度反而可能適用到較低的19%稅率。

除了營所稅率的變化,營利事業還要留意今年度稅務的另一個變革,在於未分配盈餘稅率調整。跟營所稅率不一樣,營利事業透過保留盈餘,累積自有穩定資金,相關稅率將從過去10%降為5%。

未分配盈餘稅率調整,是從2018年度開始適用,由於未分配盈餘申報的年度比較晚,因此今年5月是申報2017年度,還是維持過去10%稅率,反而是明年5月申報2018年度未分配盈餘時,才會真的有感,這項降稅將對極需資金的中小型新創企業特別有效。